商标分类表

第09类 科学仪器《 返回

科学、航海、测量、摄影、电影、光学、衡具、量具、信号、检验(监督)、救护(营救)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;处理、开关、转换、积累、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;录制、传送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;磁性数据载体,录音盘;光盘,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;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;收银机,计算机器,数据处理装置,计算机;计算机软件;灭火设备。

【注释】

本类尤其包括:

———实验室科研用装置和仪器;

———操纵船舶用装置和仪器,如测量和传令用装置和仪器;

———量角器;

———穿孔卡式办公机械;

———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,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。

本类尤其不包括:

———下列电动装置和仪器:

(1)厨房用电气装置(食品碾磨和搅拌器、榨果汁器、电动磨咖啡器等)和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,所有这些归入第七类;

(2)抽取或分发燃料的装置(第七类);

(3)电动剃刀,修剪刀(手工器具)和熨斗(第八类);

(4)用于房间供暖或液体加热、烹饪、通风等的电器(第十一类);

(5)电动牙刷和梳子(第二十一类);

———钟表和其他计时仪器(第十四类);

———主时钟(第十四类);

———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(第二十八类)。